习近平: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2018-01-04

  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环球电视网)和互联网,发表了二〇一八年新年贺词。全文如下: 大家好!时光飞逝,转眼我们将迎来2018年。在这里,我向全国各族人民,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致以新年的祝福!我也祝愿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朋友们万事如意! 天道酬勤,日新月异。2017年,我们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迈上80万亿元人民币的台阶,城乡新增就业1300多万人,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覆盖9亿多人,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3.5亿人,又有1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340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扶贫搬迁、有了温暖的新家,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数提前完成600万套目标任务。各项民生事业加快发展,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捷报频传。“慧眼”卫星遨游太空,C919大型客机飞上蓝天,量子计算机研制成功,海水稻进行测产,首艘国产航母下水,“海翼”号深海滑翔机完成深海观测,首次海域可燃冰试采成功,洋山四期自动化码头正式开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全线贯通,复兴号奔驰在祖国广袤的大地上……我为中国人民迸发出来的创造伟力喝彩! 我们在朱日和联合训练基地举行沙场点兵,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时,我去了香港,亲眼所见,有祖国做坚强后盾,香港保持了长期繁荣稳定,明天必将更加美好。我们还举行了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0周年仪式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以铭记历史、祈愿和平。 我们在国内主办了几场多边外交活动,包括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等会议。我还参加了一些世界上的重要多边会议。今年年初,我出席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并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作了讲话,后来又出席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在这些不同场合,我同有关各方深入交换意见,大家都赞成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2017年,我又收到很多群众来信,其中有西藏隆子县玉麦乡的乡亲们,有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的队员们,有西安交大西迁的老教授,也有南开大学新入伍的大学生,他们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爱国奉献,无怨无悔,让我感到千千万万普通人最伟大,同时让我感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2018年是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共十九大描绘了我国发展今后30多年的美好蓝图。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要把这个蓝图变为现实,必须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 2018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我们要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 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我们的庄严承诺。一诺千金。到2020年只有3年的时间,全社会要行动起来,尽锐出战,精准施策,不断夺取新胜利。3年后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发展上将是首次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让我们一起来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整个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当前,各方对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前景既有期待、也有忧虑,期待中国表明立场和态度。天下一家。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也有话要说。中国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积极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和责任,信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承诺,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开辟人类更加繁荣、更加安宁的美好未来。 我们伟大的发展成就由人民创造,应该由人民共享。我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事情,大家有许多收获,也有不少操心事、烦心事。我们的民生工作还有不少不如人意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小编01)

习近平的决定性作用与决定性贡献

2018-01-04

  一、在开辟管党治党新境界中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党坚持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管党治党实现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深刻转变,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显著增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 二、在开辟治国理政新境界中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全方位、开创性、深层次、根本性的历史性变革,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和人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三、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中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机贯通起来,把富国与强军紧密结合起来,把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结合起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科学内涵。 四、在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中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独创性理论,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了中国的原创性贡献,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坚持了老祖宗,又谱写了新篇章,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飞跃,是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我们要把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坚定自觉,体现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中,体现到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 (责任编辑:小编01)

2017年党的建设大事记

2018-01-04

  1.十九大召开 习近平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在报告中,习近平与时俱进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并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 10月24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成为引领中华民族坚定前行的思想火炬。 2.顺利选出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九届“两委”人选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40个选举单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选举产生了2280名凝聚全党意志的十九大代表。他们是从全体党员中千挑万选出的优秀分子,是经各级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的杰出代表。2017年10月24日,2300多名党的十九大代表和特邀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376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组成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和133名中央纪委委员组成的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代表人选和“两委”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选举过程,展现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生动实践。 3.各地党代会胜利召开 地方党委换届圆满完成 继2016年14省区召开党代会之后,剩余17省区市均于2017年上半年召开党代会并完成党委换届工作。本轮换届共选举产生省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375人次,其中新晋省级常委85人。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改进完善考察办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把干部考准考实。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作风关。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中,有9300余名干部因审核不过关被拦了下来。 4.净化政治生态 推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生态是检验我们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一项持久的工作。要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准则》、《条例》,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激浊扬清,扶正祛邪,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作出贡献。 5.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通知指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6.纠正“四风”不止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7.各级党组织统一部署 扛起带领群众脱贫攻坚重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上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走遍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动员号召全党全社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7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作出重大部署,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深度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 8.从严治党向下延伸 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 “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全部战斗力的基础”“它的政治功能要充分发挥”……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思想武器。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各领域基层党建形成整体提升、全面加强的工作格局。 9.出台多项制度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总布局的重要一环,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制度治党。2017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地见效。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改革文件出台,一手抓改革举措落实。先后出台《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全面推进党内制度建设。 10.深入推进巡视工作 推进反腐败斗争不停歇 2017年8月,党中央印发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条例》),这是我们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充分彰显了党之利剑、国之利器的重大作用,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形成和巩固了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11.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2017年,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出台。修订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突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将国有企业、非参公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作了适当调整。报告事项内容更加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明确了认定漏报、瞒报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则、具体情形和处理依据,规定了领导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影响期,为更加有效地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提供了遵循。 12.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用人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强化激励,用好人才,使发明者、创新者能够合理分享创新收益”“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让人才能够在政府、企业、智库间实现有序顺畅流动”,为改革指明了方向。2017年1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注重职业操守,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一系列有针对性、含金量高的举措,有力破解了职称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等存在已久

党务公开彰显党的“四个自信”

2017-12-27

党务公开彰显党的“四个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刚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是着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而制定的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之一。实行党务公开,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向全世界宣示中国共产党是开放透明的。推进党务公开,是增强全党“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年,各级党组织在党务公开方面作了许多积极探索,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文件。中央纪委机关向境外媒体敞开大门,邀请境外记者“走进中纪委”;中央组织部邀请驻华高级外交官、媒体考察采访团“走进中组部”,实地了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中央对外联络部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高校师生、专家学者、干部群众参观部史展、观摩外事活动。党的十九大党务公开工作可圈可点,全国各行各业2.85亿人在电视机前收看了开幕式、1.86亿人收看了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大会期间央视电视端和新媒体端发布报道总量近2万条,并首次推出“党代表通道”,这些举措让广大党员群众全方位、深层次、近距离地了解了十九大情况,展示了我们党开放开明的良好形象,体现了我们党高度自信的崭新姿态。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对党务公开“公开什么”、“向谁公开”、“怎么公开”等问题作出了系统规定,为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牢牢把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要把牢方向推进党务公开。方向决定道路命运,决定事业成败。推进党务公开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推进党务公开,绝不能削弱和损害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绝不能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而是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根基。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各项事业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推进党务公开,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把握党务公开自身特点和基本规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有序进行,注重时度效。要正确处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等的关系,既要区别开来,也要衔接起来。能公开的一定要公开,增加党内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要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决不能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坚决守住党务公开的底线、党和国家的生命线。 要依规依法推进党务公开。《条例》对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党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认真落实依规治党、依法办事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确保公开内容和范围不随意扩大或缩小,公开程序和方式不随意突破或变通,使党务公开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严肃性和公信度。要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特点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根据《条例》精神对各自的公开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督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小编01)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2017-12-2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这既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全党“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要将《条例》纳入培训课程。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实施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 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地方党委办公厅(室)承担本级党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党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第六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七条 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第八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二)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全党公开;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务,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 (四)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第九条 党的中央组织公开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中央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 第十条 党的地方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情况; (四)本地区党的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五)党的地方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二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本级党委、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二)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四)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六)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三条 党的工作机关、党委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应当重点公开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党的工作情况。 党委派出机关应当重点公开代表党委领导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党的工作情况。 党组应当重点公开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第十四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党务公开目录应当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第十五条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党的组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一)提出。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二)审核。党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审批。党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实施。党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第十六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机关、党中央有关工作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以及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地方党委有关工作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 第十七条 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有条件的党的组织可以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 第十八条 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章 监督与追责 第二十条 党的组织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党的组织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党的组织应当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党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党务公开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小编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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