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祖寺景区综合开发一期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1-11
为满足游客服务中心办公及安全需要,询价人湖北鄂旅投黄梅禅宗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就五祖寺景区综合开发一期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询价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HM-CG-2017-002 二、询价项目: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概况: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包括游客中心A区、B区、C区、D区、E区、F区的防盗纱窗和C区贵宾通道防盗卷闸门的采购(安装),主要工程量为: (1)防盗纱窗296扇,尺寸:1480mm×575mm/扇。 (2)防盗卷闸门1扇,尺寸:12.8㎡。 四、材质、参数要求: 防盗纱窗: (1)边框:不低于1.0铝边框,三趟可拆洗,颜色深绿色且必须与现有门窗一致; (2)钢网:材质为304不锈钢,防蚊,抗一定外力冲击不破损; 防盗卷闸门: (1)闸门:不低于1.5厚304不锈钢钢管; (2)轨道:304不锈钢耐磨钢材; (3)电机:须为优质合金钢材质,阻燃铜芯材料,防雷断电多重线路; 五、报价人须知 1.本询价文件所指五祖寺景区综合开发一期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中约定的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范围及内容,且应达到国家、行业及询价人关于金属防盗门窗安装的相关要求。 2.实施期限:30日历天。 3.采购、安装总费用预算7.5万元; 4.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营业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门窗制作、安装等业务; (3)报价人需提供类似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机构建筑门窗安装等业绩。 5.付款方式: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完成室内所有窗帘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5%; (3)完成所有窗帘安装且通过验收之日满一年(质保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无息); 六、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表(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或个体营业户营业执照副本(含已年检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报价人公司介绍(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报价时应携带边框、钢网、轨道、连接件等样品; (6)有关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七、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八、中标人的选择: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九、请务必于2018年1月14日前提交报价文件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713-3203657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梅县五祖镇游客服务中心C区
| 为满足游客服务中心办公及安全需要,询价人湖北鄂旅投黄梅禅宗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就五祖寺景区综合开发一期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询价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HM-CG-2017-002 二、询价项目: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概况: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包括游客中心A区、B区、C区、D区、E区、F区的防盗纱窗和C区贵宾通道防盗卷闸门的采购(安装),主要工程量为: (1)防盗纱窗296扇,尺寸:1480mm×575mm/扇。 (2)防盗卷闸门1扇,尺寸:12.8㎡。 四、材质、参数要求: 防盗纱窗: (1)边框:不低于1.0铝边框,三趟可拆洗,颜色深绿色且必须与现有门窗一致; (2)钢网:材质为304不锈钢,防蚊,抗一定外力冲击不破损; 防盗卷闸门: (1)闸门:不低于1.5厚304不锈钢钢管; (2)轨道:304不锈钢耐磨钢材; (3)电机:须为优质合金钢材质,阻燃铜芯材料,防雷断电多重线路; 五、报价人须知 1.本询价文件所指五祖寺景区综合开发一期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中约定的游客服务中心防盗门窗采购(安装)项目范围及内容,且应达到国家、行业及询价人关于金属防盗门窗安装的相关要求。 2.实施期限:30日历天。 3.采购、安装总费用预算7.5万元; 4.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营业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门窗制作、安装等业务; (3)报价人需提供类似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机构建筑门窗安装等业绩。 5.付款方式: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完成室内所有窗帘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5%; (3)完成所有窗帘安装且通过验收之日满一年(质保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无息); 六、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表(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或个体营业户营业执照副本(含已年检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报价人公司介绍(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报价时应携带边框、钢网、轨道、连接件等样品; (6)有关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七、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八、中标人的选择: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九、请务必于2018年1月14日前提交报价文件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713-3203657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梅县五祖镇游客服务中心C区 |
相关新闻
2026-02-13
政企携手擘画文旅新蓝图:团风县与湖北文旅黄冈有限公司正式签约文旅综合开发项目
2026-02-11
2025-12-22
2025-10-24
东山问梅村携手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共创 “红梅馨古邑,好戏焕东山”党建品牌
2025-07-28
2025-05-31